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地政 土地政策考古題
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地政 土地政策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為落實人民之居住正義,於民國113 年7 月1 日修正施行之房屋稅條例
第5 條第1 項第1 款明定: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係採
全國歸戶,除自住出租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適用較低稅率範圍外,針對其
餘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百分之二至百分
之四點八,但亦授權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在旨揭法定稅率範圍內訂定
「差別稅率」。試從地方自治精神及租稅法定主義之視角予以評述。另,
影響房屋稅額之「房屋現值」(課稅基礎)一向偏低,亦常為學者所詬病,
試依房屋稅條例等規定,說明房屋現值如何評定,並評述之。(25 分)
第2題
先前各方對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是否應於今(114)年如期公告
國土功能分區圖發生爭執,其中優良農地是否仍繼續劃設為國土計畫法
(下稱國土法)下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用地(下稱農一用地),應是爭執
之焦點。茲於兼顧生態保育之正常農業經營前提下,農地利用具有外部
效益性(例如涵養水源與淨化空氣等),故而從公平正義觀點,政府理當
予以適度補貼(例如實施對地補貼等措施)。事實上,農業主管機關亦制
定相應補貼政策,以提高農地之私權保障密度,並避免讓農民對其保有
農地產生相對剝奪感。茲對前揭優良農地被劃入農一用地之爭議,有學
者從農地(財產)權保障等視角,主張不應劃設之;但亦有學者認為農
一用地劃設主要是因其本具高生產力(先前因政府投入巨資施行農地重
劃所致),而具有優先供作農用之義務(具有高度社會義務或強烈公共利
益),故而主張應劃設之。試問何謂農地權?依國土法之規定,主管機關
劃設農一用地時應考量原則為何?並請從農地所有權保障觀點,分析優
良農地被劃入農一用地所需之相應措施。(25 分)
第3題
於實務上,我國區段徵收之本質,應屬土地整體開發之重要實施工具,
是其計畫地區範圍之劃定對於人民土地財產權影響甚鉅,請以都市土地
為例,並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等規定,說明如何決定區段徵收範圍之劃
(決)定。此外,現行法上亦有所謂「先行區段徵收」,試以農業區變更
為住宅區為例,依據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申論其意涵與立法目的,並
從土地徵收政策之視角予以評述。(25 分)
第4題
國土計畫法(下稱國土法)業已制定施行,相較於區域計畫法,其具有
諸多立法特色,請說明國土法關於土地使用管制之體系(階層)內容。
又依據國土法相關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編定適當使用
地」與進行「使用地類別編定」,請說明該二措施之意涵與相互關聯性。
另中央主管機關業已訂定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其中亦明
定國土計畫容許使用相關規定,並將國土之容許使用程序分為「免經申
請同意使用」、「應經申請同意使用」、「不允許使用」與「許可使用」四
種情境,試申其義,並從國土利用政策之視角予以評述。(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