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考古題

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2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 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請就行政 機關訂定法規命令之以下問題,依現行法規範、司法實務見解分析之。 何以立法院在制定和人民權利義務有關之法律後,行政機關尚須就該 種法律訂定法規命令?行政機關於訂定法規命令時,應依何種法定方 式及程序規定進行?(25 分) 何謂授權明確性原則,何以行政機關於訂定法規命令時須遵守此原 則?司法院大法官過去對授權明確性原則,曾做出那些重要的憲法解 釋,請舉例說明之。(25 分)

第2題

立法院於審查議案時,為使朝野黨派在和諧氣氛中溝通議案內容,以利 朝野達成共識,順利通過議案,故於現行法上有黨團協商之制度。請依 相關法規、主要學說分析以下和黨團協商有關之問題。 黨團協商發動時機與對象、類型與舉行之時間。(25 分) 院會議案黨團協商之程序、院會議案無法獲共識之處理與黨團協商之 效力。(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