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題
甲為於A 機關服務之薦任第八職等公務人員。試問: 甲於何種情況下,得透過年終考績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之任用資格? (10 分) 若A 機關被裁撤後,承受其業務之B 機關已無薦任第八職等之職缺 時,就甲之任用應如何處理?(15 分)
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財經廉政 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甲為於A 機關服務之薦任第八職等公務人員。試問: 甲於何種情況下,得透過年終考績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之任用資格? (10 分) 若A 機關被裁撤後,承受其業務之B 機關已無薦任第八職等之職缺 時,就甲之任用應如何處理?(15 分)
甲為於A 機關任職之非主管公務人員,則甲得否為下列行為?請附具理 由說明之。 下班後於餐廳駐唱,並販售其自製之音樂卡帶。(10 分) 於大學兼課。(15 分)
甲為A 國立大學附設醫院院長,甲因故不能視事,而由乙代理其職務2 個月。試問:依法甲與乙是否須申報財產?若須申報財產,應向那一個 機關申報與申報那些財產?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
甲為A 縣政府所屬公務人員,某日因公奉派至B 直轄市出差3 日,首日 晚上正好下榻飯店附近有C 政黨舉辦之造勢活動。試問:甲得否參加該 活動?甲得否為C 政黨D 部主任?請附具理由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