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室內配線─屋內線路裝修丙級 學科
第80題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其照明時間若連續使用3 小時以上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多少百分 比? 1. 90 2. 80 3. 70 4.
題目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其照明時間若連續使用3 小時以上者,負載應不超過分路額定之多少百分 比? 1. 90 2. 80 3. 70 4.
答案
- 2
解析
商店、餐廳等營業場所的照明若連續使用3小時以上,屬於長時間連續負載,分路額定須保留餘裕,負載不得超過分路額定之80%。這是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的分路負載規定,避免導線長期滿載發熱及保護開關誤跳脫;90%會使長時間負載過高,70%與60%雖較保守,但非本條所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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