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泥水─砌磚丙級 學科

第40題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題目

按照現行法律規定,侵害他人營業秘密,其法律責任為:

  1. (1)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不須負擔
  2. (2) 僅需負刑事責任
  3. (3) 僅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4. (4)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官方答案

(4) 刑事責任與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皆須負擔

解析

侵害他人營業秘密,行為人須同時負民事與刑事責任。依《營業秘密法》,被害人得請求排除侵害並請求損害賠償;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意圖損害秘密所有人利益,而竊取、侵占、擅自重製或使用該秘密,另構成該法之刑事處罰,並可能涉及刑法相關罪責。因此「皆不須負擔」「僅負刑事」「僅負民事」的說法都不完整,正確為兩者皆須負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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