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3梯次 電器修護乙級 學科
第34題
使用電烙鐵進行銲接工作時,不小心將電烙鐵頭碰到手,造成起水泡、紅腫、傷到真皮,這 是屬於
題目
使用電烙鐵進行銲接工作時,不小心將電烙鐵頭碰到手,造成起水泡、紅腫、傷到真皮,這 是屬於
- (1) 第三度灼傷(深度灼傷)
- (2) 電灼傷
- (3) 第二度灼傷(中層灼傷)
- (4) 第一度灼傷(表皮灼傷)
官方答案
(3) 第二度灼傷(中層灼傷)
解析
灼傷分級依受傷深度判定:第一度只傷及表皮,皮膚發紅、疼痛但無水泡;第二度傷及真皮層,會出現紅腫、劇痛並起水泡;第三度則傷及皮下組織,皮膚呈白色或焦黑、感覺遲鈍。題述已起水泡、紅腫且傷到真皮,符合第二度(中層)灼傷。電灼傷是指電流通過人體造成的傷害,本例是烙鐵頭高溫接觸燙傷,並非通電電擊所致,故不屬於電灼傷。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