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電器修護乙級 學科

第8題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承攬管理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1) 承攬廠商應自負職業災害之賠償責任
  2. (2) 原事業單位交付承攬,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
  3. (3) 勞工投保單位即為職業災害之賠償單位
  4. (4)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官方答案

(4) 原事業單位交付廠商承攬,如不幸發生承攬廠商所僱勞工墜落致死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廠商負連帶補償責任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5條規定,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時,應告知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及安全衛生規定應採取之措施,並提供必要支援與協調。若承攬人所僱勞工在承攬作業中發生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與承攬人負連帶補償責任。因此「原事業單位不需負連帶補償責任」及「承攬廠商自負賠償責任」的說法都不完整;投保單位是保險人,並非賠償責任的主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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