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電器修護乙級 學科

第37題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 及驗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為對?

題目

廠商某甲承攬公共工程,工程進行期間,甲與其工程人員經常招待該公共工程委辦機關之監工 及驗收之公務員喝花酒或招待出國旅遊,下列敘述何者為對?

  1. (1)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2. (2) 只要工程沒有問題,某甲與監工及驗收等相關公務員就沒有犯罪
  3. (3) 因為不是送錢,所以都沒有犯罪
  4. (4) 公務員若沒有收現金,就沒有罪

官方答案

(1) 某甲與相關公務員均已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不得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廠商為順利履約、驗收而招待監工及驗收人員喝花酒或出國旅遊,屬於提供不正利益,甲與相關公務員即已涉嫌觸犯該條例。犯罪不以工程有無瑕疵、是否送現金為限,也不因公務員未收現金就免責;只要不正利益與職務行為之間具有對價關係,就可能構成貪污相關罪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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