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鑄造甲級 學科

第17題

應對董事會負公司經營成敗之全責者為

題目

應對董事會負公司經營成敗之全責者為

  1. (1) 課長
  2. (2) 總經理
  3. (3) 廠長
  4. (4) 監察人

官方答案

(2) 總經理

解析

依公司法與企業治理架構,總經理由董事會任用,負責公司日常經營管理,並對董事會就公司經營之成敗負全貔。課長、廠長為中階或現場主管,僅對其單位業務負責;監察人係代表股東監督公司業務執行,並不負經營成敗之責。故應對董事會負經營成敗全責者為總經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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