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鑄造甲級 學科

第43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1. (1) 不衛生的習慣
  2. (2) 不安全的動作
  3. (3) 不安全的機械設備
  4. (4) 不安全的環境狀況

官方答案

(1) 不衛生的習慣

解析

職業災害的概括(基本)原因一般歸納為「人的不安全動作」與「物的不安全狀態」,其中物的部分涵蓋機械設備與環境狀況,即選項2、3、4皆屬此分類。而「不衛生的習慣」屬個人衛生或健康管理範疇,並非災害發生機制中的不安全動作或不安全狀態,故不列入職業災害概括原因。答案為不衛生的習慣。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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