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鑄造甲級 學科
第43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 (1) 不衛生的習慣
- (2) 不安全的動作
- (3) 不安全的機械設備
- (4) 不安全的環境狀況
官方答案
(1) 不衛生的習慣
解析
職業災害的概括(基本)原因一般歸納為「人的不安全動作」與「物的不安全狀態」,其中物的部分涵蓋機械設備與環境狀況,即選項2、3、4皆屬此分類。而「不衛生的習慣」屬個人衛生或健康管理範疇,並非災害發生機制中的不安全動作或不安全狀態,故不列入職業災害概括原因。答案為不衛生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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