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鑄造甲級 學科
第54題
明知公司營運不佳,卻以公司經理人身分慫恿民眾入股投資,導致投資人血本無歸,觸犯 下列何種罪刑?
題目
明知公司營運不佳,卻以公司經理人身分慫恿民眾入股投資,導致投資人血本無歸,觸犯 下列何種罪刑?
- (1) 詐欺罪
- (2) 侵占罪
- (3) 背信罪
- (4) 屬投資風險不構成犯罪
官方答案
(1) 詐欺罪
解析
該經理人身知公司營運不佳,仍對外以經理人名義積極慫恿民眾入股,刻意隱瞞不利事實、營造獲利假象,使投資人基於錯誤認知交付財物而血本無歸,其行為該當「詐欺罪」(選項1,刑法第339條)。詐欺罪要件為:施用詐術、致生錯誤、被害人因而處分財產、行為人獲利或被害人受損,本案均符合。侵占罪(選項2)係易持有為所有(如挪用已收股款);背信罪(選項3)係違背任務損害本人財產,二者與「以詐術招攬投資」核心事實不同。本案非純投資風險(選項4),而是刻意詐騙,故構成詐欺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