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鑄造甲級 學科
第13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 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 (2)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 (3)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 (4) 認定不應開發
官方答案
(3)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後應作成審查結論;若認為資料已足以判斷開發行為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即可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結論。若認定有重大影響之虞,才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認定不應開發則是另一種結論,補充資料再審屬審查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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