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鑄造乙級 學科

第54題

依法令須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實施健康管理,其目的是

題目

依法令須對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勞工,實施健康管理,其目的是

  1. (1) 醫治疾病
  2. (2) 預防腫瘤
  3. (3) 防止職業病
  4. (4) 可投保壽險

官方答案

(3) 防止職業病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對於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勞工,應實施特殊體格檢查與定期特殊健康檢查,並依檢查結果進行健康管理,包括分級管理、調整作業、追蹤複檢與必要時調離原作業。其核心目的在於早期發現健康異常、掌握暴露與健康的關係,進而防止職業病的發生。健康管理並非醫療行為,不能取代醫師診治疾病,也不是為了預防腫瘤或協助投保壽險,故以「防止職業病」最能正確表達制度目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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