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工業配線甲級 學科
第24題
A 受雇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 上之何種罪刑?
題目
A 受雇於公司擔任會計,因自己的財務陷入危機,多次將公司帳款轉入妻兒戶頭,是觸犯了刑法 上之何種罪刑?
- (1) 違反公平交易法
- (2) 工商秘密罪
- (3) 侵害著作權罪
- (4) 侵占罪
官方答案
(4) 侵占罪
解析
會計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帳款轉入自己或家人帳戶,屬將持有之他人之物易為自己所有,觸犯刑法第335條侵占罪(業務侵占)。公平交易法規範壟斷或不公平競爭;工商秘密罪保護營業秘密;著作權罪侵害著作權,均與挪用資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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