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工業配線甲級 學科
第9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 審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 審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 (2) 認定不應開發
- (3)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官方答案
(4)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其施行細則,開發單位應先進行第一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提出環境影響說明書。主管機關審查後,若認為已足以判斷該開發行為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之虞,即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結論,開發單位得依核定之環境保護對策進行開發。反之,若認有重大影響之虞,才會要求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選項1);若資料不足則補充修正再審(選項3);認定不應開發(選項2)則非屬「無重大影響」之情形。故本題答案為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