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板金甲級 學科

第78題

雇主得僱用童工、女工從事下列那項工作

題目

雇主得僱用童工、女工從事下列那項工作

  1. (1) 散佈有毒氣體或有害輻射線場內工作
  2. (2) 爆炸性、 引火性等物質之工作
  3. (3) 環境清潔
  4. (4) 坑內工作

官方答案

(3) 環境清潔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不得使童工、女工從事坑內工作、處理爆炸性與引火性物質,以及在散布有毒氣體或有害輻射線的場所工作等危險性或有害性作業。環境清潔不屬於上述禁止的危險作業,在符合工時、休息等保護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僱用。故選 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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