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冷作乙級 學科
第47題
凡圖面上不能用視圖或尺寸、符號表達之資料可用
題目
凡圖面上不能用視圖或尺寸、符號表達之資料可用
- (1) 線條
- (2) 單位
- (3) 比例
- (4) 文字來說明
官方答案
(4) 文字來說明
解析
圖面表達以視圖、尺寸、符號為主,但材料種類、熱處理、表面塗裝、銲接方式、加工精度或特別注意事項等,若無法用線條、尺寸或符號完整表示時,須以文字註記(notes)寫在圖面空白處或引出線旁說明,作為施工與檢驗依據。線條、比例、單位只是圖面的表達工具與計量基準,本身無法傳達上述規定,故應以文字說明。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