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冷作乙級 學科

第47題

凡圖面上不能用視圖或尺寸、符號表達之資料可用

題目

凡圖面上不能用視圖或尺寸、符號表達之資料可用

  1. (1) 線條
  2. (2) 單位
  3. (3) 比例
  4. (4) 文字來說明

官方答案

(4) 文字來說明

解析

圖面表達以視圖、尺寸、符號為主,但材料種類、熱處理、表面塗裝、銲接方式、加工精度或特別注意事項等,若無法用線條、尺寸或符號完整表示時,須以文字註記(notes)寫在圖面空白處或引出線旁說明,作為施工與檢驗依據。線條、比例、單位只是圖面的表達工具與計量基準,本身無法傳達上述規定,故應以文字說明。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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