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冷作乙級 學科

第60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1)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2. (2)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3. (3)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4. (4)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3)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拒絕行銷之方式(選項1正確);當事人表示拒絕者,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選項2正確)。重點在於:當事人即使原先書面同意,事後仍得隨時拒絕行銷,業者不得主張已同意而禁止其拒絕,故選項3「不得拒絕」之敘述錯誤。違反停止行銷義務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選項4正確)。本題問「錯誤」者,答案為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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