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3梯次 汽車修護甲級 學科
第26題
汽車製造業擬申請代辦其該廠所出廠(制式標準車種為限)汽車申請牌照前之檢驗,須具有 檢定合格之汽車檢驗員三人及
題目
汽車製造業擬申請代辦其該廠所出廠(制式標準車種為限)汽車申請牌照前之檢驗,須具有 檢定合格之汽車檢驗員三人及
- (1) 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汽車修護技術士證之技工五人以上
- (2) 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之技工四人以上
- (3) 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之技工三人以上
- (4) 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之技工二人及乙級汽車修護技術士證技工五人以上
官方答案
(1) 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汽車修護技術士證之技工五人以上
解析
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汽車製造業申請代辦出廠前檢驗(代檢)之規定,申請時除須設置經檢定合格之汽車檢驗員三人以上外,另須聘僱領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或乙級汽車修護技術士證之技工五人以上,且以該廠制式標準車種為限。選項2、3之人數不足,選項4之組合亦不符法定資格與人數要求,故正確為選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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