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汽車修護甲級 學科
第24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 (1)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 (2)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 (3)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 (4)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官方答案
(3)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有流產病史孕婦宜避免重體力勞動、有害物質暴露(如砷、鉛)及長時間站立等。提舉3公斤重物屬於輕度負荷,並非應避免之「重物」,因此「避免提舉3公斤重物」並非合理限制,為本題之「非」項。其他選項均為應避免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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