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乙級專案 汽車修護乙級 學科
第40題
勞工安全衛生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
題目
勞工安全衛生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
- (1) 內政部
- (2) 經濟部
- (3) 外交部
- (4) 勞工委員會
官方答案
(4) 勞工委員會
解析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3條第1款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題目選項為「勞工委員會」,係指法制修法前(103年之前)之中央主管機關名稱,為歷屆考試沿用之標準答案。現制已改制為勞動部,但依題目選項與考試慣例,選4最符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