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汽車修護乙級 學科
第23題
受僱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如未特別約定屬於下列何 者?
題目
受僱人於職務上所完成之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如未特別約定屬於下列何 者?
- (1) 受僱人
- (2) 雇用人所指定之自然人或法人
- (3) 雇用人
- (4) 雇用人與受僱人共有
官方答案
(3) 雇用人
解析
依《專利法》第7條第1項規定,受僱人於職務上所完成的發明、新型或設計,其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屬於雇用人;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題目所說「如未特別約定」,就是沒有另訂契約的情形,因此權利歸屬於雇用人。此規定的目的,在於職務發明的資源、設備與風險都由雇主提供,成果自應歸屬雇主;受僱人則可依同條規定請求合理的報酬。選項1、2、4都必須有契約特別約定才可能成立,並非未約定時的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