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熱處理-滲碳滲氮熱處理乙級 學科
第49題
過共析鋼淬火時,溫度為A 1 +30 °C~50 °C,而不是Ac m +30 °C~50 °C之原因為
題目
過共析鋼淬火時,溫度為A 1 +30 °C~50 °C,而不是Ac m +30 °C~50 °C之原因為
- (1) 可得高硬度與耐磨性
- (2) 可得百分之百麻田散體
- (3) 可得百分之百雪明碳體
- (4) 浪費能源
官方答案
(1) 可得高硬度與耐磨性
解析
過共析鋼(含碳>0.77%)正規淬火溫度取A1+30~50°C(介於A1與Acm間),此時沃斯田體含碳量約為共析成分,未溶的雪明碳體仍保留於基體。淬火後得麻田散體+未溶碳化物,碳化物硬而耐磨,使鋼件獲高硬度與優良耐磨性,且因沃斯田體含碳較低,殘留沃斯田體也少。若加熱至Acm+30~50°C,碳化物全溶使沃斯田體碳量過高,淬火後殘留沃斯田體大增、硬度反而下降。故原因在於可得高硬度與耐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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