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重機械修護(引擎)乙級 學科
第41題
勞動基準法計算職業災害補償引用「平均工資」一詞原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日前多久期間內所得工 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題目
勞動基準法計算職業災害補償引用「平均工資」一詞原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日前多久期間內所得工 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 (1) 三個月
- (2) 六個月
- (3) 一個月
- (4) 一年
官方答案
(2) 六個月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款定義「平均工資」為事由發生之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所得之金額。計算職業災害補償、資遣費、加班費等均依此定義。選項1三個月、選項3一個月、選項4一年均不符合法定計算基準期間。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