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重機械修護(引擎)丙級 學科

第30題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題目

下列何者為營業秘密法所肯認?

  1. (1) 營業秘密共有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同意授權他人使用該營業秘密
  2. (2) 乙公司以其營業秘密設定質權,供擔保向丙銀行借款
  3. (3)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4. (4) 債權人A 聲請強制執行甲公司之營業秘密

官方答案

(3) 丙公司與丁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成為該營業秘密之共有人

解析

依《營業秘密法》第6條,營業秘密得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亦得與他人共有,因此兩家公司共同研發新技術而成為營業秘密共有人,是法律所肯認。同條並規定,共有人非經全體同意不得授權他人使用,但各共有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同意,故選項1的拒絕行為不受肯認;該條另明定營業秘密不得為質權或強制執行之標的,故設定質權與聲請強制執行均不合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