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化學乙級 學科
第47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 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環境講習
- (2) 消防講習
- (3)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4) 衛生講習
官方答案
(1) 環境講習
解析
依據《環境教育法》第 14 條第 2 項規定,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此為環境法制中特定的救濟與教育機制,旨在透過講習強化違規者之環保知識與法遵觀念,其他選項所列講習類別(消防、交通、衛生)皆非該法條規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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