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鍋爐操作甲級 學科

第35題

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可於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 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題目

事業單位如不服勞動檢查結果,可於檢查結果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10 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 勞動檢查機構提出?

  1. (1) 陳情
  2. (2) 抗議
  3. (3) 異議
  4. (4) 訴願

官方答案

(3) 異議

解析

勞動檢查結果通知後,事業單位如認為檢查結果有誤或不服,救濟程序是先向原勞動檢查機構提出「異議」,應於通知書送達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異議是針對檢查結果的行政救濟前置程序;陳情、抗議並非法定救濟名稱,訴願則是對行政處分不服時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與本題向勞動檢查機構提出者有別。故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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