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變壓器裝修丙級 學科
第79題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益」, 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題目
行(受)賄罪成立要素之一為具有對價關係,而作為公務員職務之對價有「賄賂」或「不正利益」, 下列何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 (1) 送百貨公司大額禮券
- (2) 免除債務
- (3) 招待吃米其林等級之高檔大餐
- (4)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官方答案
(4) 開工邀請公務員觀禮
解析
依貪污治罪條例,賄賂指金錢或可折算為金錢之財物,不正利益則指財物以外的不當好處。大額百貨禮券、免除債務、招待米其林等級餐宴,均可折算為財產上利益,且與公務員職務的行使具有對價關係。開工典禮邀請觀禮屬公開的社交禮儀,並未交付財物或不正利益,難以認定具有對價關係,故不屬於賄賂或不正利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