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10題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不是適當的處理原則?
題目
對於脊柱或頸部受傷患者,下列何者不是適當的處理原則?
- (1) 向急救中心聯絡
- (2) 速請醫師
- (3)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 (4) 不輕易移動傷患
官方答案
(3) 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 人作徒手搬運
解析
脊柱或頸部(疑似脊椎、頸椎)受傷之處理原則為「不輕易移動傷患」,以避免脊髓二次傷害造成永久癱瘓;同時應向急救中心(119)聯絡並速請醫師,保持傷患呼吸道暢通、原地固定等待專業救護。選項1、2、4均為正確處置原則。選項3「如無合用的器材,需2人作徒手搬運」並不適當,因徒手搬運極易使頸椎或脊椎彎曲、偏移而加重神經損傷;正確作法是使用頸圈、長背板、真空墊等合格器材,由受過訓練人員以多人(通常4人以上)執行軸線翻轉與搬運,或原地等待救護車提供硬式擔架。故選項3為非適當原則,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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