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配電線路裝修甲級 學科

第27題

依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供電電纜引出地面上

題目

依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供電電纜引出地面上

  1. (1) 2.45
  2. (2) 3.00
  3. (3) 2.50
  4. (4) 3.50 公尺內,應予以機械保護

官方答案

(1) 2.45

解析

依「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對供電電纜引出地面部分的規定,電纜自地面引出至一定高度內,因容易遭車輛碰撞、人員觸及或外力損傷,必須以金屬管、保護槽或其他堅固護罩施予機械保護,該高度即為2.45公尺。此數值相當於人員站立加上器具操作可能碰觸的範圍,超過此高度後電纜已遠離一般活動空間,機械保護的必要性降低。2.45公尺是法規明定的門檻,其餘3.00、2.50、3.50公尺均非條文所定數值,作答時應以法規數字為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