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測量─工程測量乙級 學科

第58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1. (1)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2. (2) 放無薪假期間
  3. (3) 請事假期間
  4. (4) 職災醫療期間

官方答案

(1) 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 個月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條,平均工資是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的總日數,因此得列入計算的是「發生計算事由之前6個月」。無薪假期間、職業災害尚在醫療期間等,法規明定其工資及日數不列入計算;請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亦不具工資內涵。故只有選項1是計算平均工資的期間。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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