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21題
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複丈,地政事務所予以駁回,理由為何?
題目
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土地複丈,地政事務所予以駁回,理由為何?
- (1) 不屬受理地政事務所管轄者
- (2) 依法不應受理者
- (3) 逾期未補正或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者
- (4) 不合法定程序
官方答案
(2) 依法不應受理者
解析
土地複丈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代理人申請。非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屬於申請人不適格,地政事務所應以「依法不應受理」為由駁回。若是申請案件不屬於該地政事務所管轄,則以「不屬受理地政事務所管轄」駁回;若是經通知限期補正而逾期未補正,或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則以補正事由駁回。本題情形不符合上述兩項,故駁回理由為依法不應受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