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65題

會社名義登記之土地,地籍調查前應查明該會社之何人或股東住址據以通知?

題目

會社名義登記之土地,地籍調查前應查明該會社之何人或股東住址據以通知?

  1. (1) 起造人
  2. (2) 所有權人
  3. (3) 管理人
  4. (4) 抵押權人

官方答案

(3) 管理人

解析

地籍調查前,對於以會社(公司、法人)名義登記之土地,應查明該會社之管理人或股東住址,據以通知其到場指界,以確保指界程序合法完備。選項1起造人係建物興建者,與土地指界無關;選項2所有權人雖為權利主體,但會社名義土地依法以其管理人或股東為通知對象;選項4抵押權人僅為擔保權利人,非界址指界之通知對象。故正確為管理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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