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36題
100-2 地號土地分割,分為三宗。如分號管理簿查得100 地號之最後分號為100-7 地號,則三宗地 號如何編定?
題目
100-2 地號土地分割,分為三宗。如分號管理簿查得100 地號之最後分號為100-7 地號,則三宗地 號如何編定?
- (1) 100-2、101、102
- (2) 100、100-1、100-2
- (3) 100-2、100-8、100-9
- (4) 100-2、100-3、100-4
官方答案
(3) 100-2、100-8、100-9
解析
土地分割時,原地號原則上保留給其中一宗,其餘新地號依母號的最後分號接續編定。100-2分割為三宗,其中一宗保留100-2;又100地號的最後分號為100-7,故新分號應從100-8起算,兩宗新地號為100-8、100-9。三宗地號即100-2、100-8、100-9,答案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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