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59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 審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 審查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認定不應開發
- (2)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 (3)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 (4)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官方答案
(2)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1條及施行細則規定,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認定無重大影響之虞者,應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審查結論(附載具體管制措施)。選項1「認定不適用開發」非法定用語;選項3「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係指初審認有重大影響須進入評估書階段;選項4「補充修正資料再審」係審查過程中資料不足時之程序,非最終結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