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34題

縣(市)政府於重測區界址爭議調處紀錄函送當事人若干日後,仍未接獲土地所有權人訴請司法機 關處理之訴狀繕本者,應通知測量單位依照調處結果辦理?

題目

縣(市)政府於重測區界址爭議調處紀錄函送當事人若干日後,仍未接獲土地所有權人訴請司法機 關處理之訴狀繕本者,應通知測量單位依照調處結果辦理?

  1. (1) 十五
  2. (2) 七
  3. (3) 五
  4. (4) 二十

官方答案

(1) 十五

解析

依《土地法》第95條第2項規定,縣(市)政府於重測區界址爭議調處紀錄函送當事人十五日後,仍未接獲土地所有權人訴請司法機關處理之訴狀繕本者,應通知測量單位依照調處結果辦理。期限為十五日,非七日、五日或二十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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