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學科

第24題

會社名義登記之土地,地籍調查前應查明該會社之何人或股東住址據以通知?

題目

會社名義登記之土地,地籍調查前應查明該會社之何人或股東住址據以通知?

  1. (1) 所有權人
  2. (2) 管理人
  3. (3) 起造人
  4. (4) 抵押權人

官方答案

(2) 管理人

解析

依《土地法》及地籍調查規定,會社(公司)名義登記之土地,地政事務所辦理地籍調查須通知所有權人。當公司解散或無從查考時,應查明該會社之管理人住(居)址,或查明其股東住址據以通知,以利調查程序進行。會社為法人即所有權人,但實際送達對象為其管理人或股東。選項1所有權人即會社本身難以送達;3起造人、4抵押權人與通知義務無關。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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