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1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16題
下列何種情形不是申請土地複丈之時機?
題目
下列何種情形不是申請土地複丈之時機?
- (1) 因主張時效完成,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地上權或地役權
- (2) 土地上新建建物
- (3) 宗地之部分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
- (4) 因界址曲折, 需調整者
官方答案
(2) 土地上新建建物
解析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土地複丈的規定,因時效完成而主張取得所有權、地上權或地役權,宗地部分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以及因界址曲折需調整者,均屬得申請土地複丈的情形。土地上新建建物應辦理建物第一次測量,屬於建物測量範疇,並非土地複丈的時機,因此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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