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1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32題

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均到場,而無法指認界址者,地政機關得:

題目

地籍圖重測時,土地所有權人均到場,而無法指認界址者,地政機關得:

  1. (1) 逕行施測
  2. (2) 辦理 協助指界
  3. (3) 參照舊地籍圖施測
  4. (4) 訴請法院審理

官方答案

(2) 辦理 協助指界

解析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有關地籍圖重測的規定,重測前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到場指界。所有權人均到場卻無法指認界址時,地政機關得辦理協助指界,由測量人員參考舊地籍圖、附近地形地物及鄰地界址,協助確定界址位置,經所有權人認可後再施測。不得未經協助指界即逕行施測,亦不必因此直接訴請法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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