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1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49題
依民法第七百六十九條至第七百七十二條規定,取得土地權利登記請求者,應由
題目
依民法第七百六十九條至第七百七十二條規定,取得土地權利登記請求者,應由
- (1) 所有權人
- (2) 權利人
- (3) 管理人
- (4) 陳情人申請
官方答案
(2) 權利人
解析
民法第七百六十九條、第七百七十條規定,占有他人不動產達一定期間而具備要件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權人;第七百七十二條則準用占有相關規定。此項時效取得之登記,須由主張時效取得之權利人(即取得人)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政機關申請,非由原所有權人、管理人代為申請,亦非以陳情方式處理。故本題應由權利人申請,選項2正確;選項1所有權人、選項3管理人、選項4陳情人均非適格之申請主體。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