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4題
以鋼卷尺在水平地量距,導線長度為144 公尺,往返兩次之差不得超過若干公釐?
題目
以鋼卷尺在水平地量距,導線長度為144 公尺,往返兩次之差不得超過若干公釐?
- (1) 38 . 4
- (2) 30 . 0
- (3) 45 . 6
- (4) 60 . 2
官方答案
(2) 30 . 0
解析
鋼卷尺於水平地量距,依鋼卷尺往返量距容許較差之規定,在水平、良好條件下採較嚴比例(約 1/5000,相當於每百公尺容許 2 公分)。計算:容許差=距離÷5000=144 m÷5000=0.0288 m=28.8 mm,約為 30 mm。亦即往返兩次量得長度之差不得超過約 30 公釐,超過即須重測。其餘選項 38.4、45.6、60.2 公釐均大於此容許值,代表過於寬鬆,不符水平地之嚴格標準,故選 30.0 公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