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14題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若建物屬區分所有建物,依其

題目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若建物屬區分所有建物,依其

  1. (1) 戶籍謄本
  2. (2) 使用執照
  3. (3) 門牌編訂証明
  4. (4) 契約書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填具申請書申請

官方答案

(2) 使用執照

解析

依《土地法》第 34 條第 2 項及《建物測量規則》第 10 條,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測量若為區分所有建物,應檢具使用執照以認定權利範圍及位置;若契約書無法認定時,始需全體起造人分配協議書。戶籍謄本與門牌編訂證明非主要認定依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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