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27題

重測區範圍經核定後,下列何單位應備公告文,並繪製重測區範圍圖說,在適當處所公布之?

題目

重測區範圍經核定後,下列何單位應備公告文,並繪製重測區範圍圖說,在適當處所公布之?

  1. (1) 地政事務所
  2. (2) 內政部
  3. (3) 縣( 市) 政府
  4. (4) 行政院

官方答案

(3) 縣( 市) 政府

解析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地籍圖重測,於重測區範圍經核定後,應備具公告文,並繪製重測區範圍圖說,於重測區內適當處所公布,公告期間為30日。故辦理公告、繪製圖說並公布之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地政事務所為其下級執行機關,內政部為中央核定機關,行政院非直接辦理單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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