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40題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若建物屬區分所有建物,若依其附下列何項文件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 利範圍及位置者,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定書填具申請書申請?
題目
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若建物屬區分所有建物,若依其附下列何項文件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 利範圍及位置者,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定書填具申請書申請?
- (1) 戶籍謄本
- (2) 門牌編訂證明
- (3) 使用執照
- (4) 契約書
官方答案
(3) 使用執照
解析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68 條第 2 項及《建物測量作業規定》,申請建物第一次測量屬區分所有建物時,應檢具使用執照、建物平面圖等文件。若依使用執照無法認定申請人之權利範圍及位置者,始應檢具全體起造人分配協定書填具申請書申請。戶籍謄本(1)係身分證明,門牌編訂證明(2)係門牌號碼證明,契約書(4)係權利移轉證明,均非認定建物物理範圍與位置之主要依據。使用執照(3)載明建物結構、間隔、位置及面積,為核定區分所有建物範圍之關鍵圖說文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