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1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76題
依民法第769 條至第772 條規定,取得土地權利登記請求者,應由何人提出申請?
題目
依民法第769 條至第772 條規定,取得土地權利登記請求者,應由何人提出申請?
- (1) 權利人
- (2) 所有權人
- (3) 陳情人
- (4) 管理人
官方答案
(1) 權利人
解析
民法第 769 條至 772 條規定取得時效制度,第 771 條明定「取得時效完成,權利人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權利人包含占有人、習慣法上之權利人等,不限於原所有人或管理人。選項 2(所有權人)錯誤,因時效取得前占有人非所有權人;選項 3(陳情人)非法律用語;選項 4(管理人)僅屬代理地位,非實體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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