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41題
被合併之地號,用下列何種線劃整理劃銷之?
題目
被合併之地號,用下列何種線劃整理劃銷之?
- (1) 紅色雙線
- (2) 紅線單線
- (3) 黑色單線
- (4) 黑色雙線
官方答案
(1) 紅色雙線
解析
土地合併後,地籍圖上對於已被合併而消滅之地號,須以紅色雙線劃銷,以保留原圖跡證並與現行地籍資料區隔;紅色可與原圖黑色線條區別,雙線表示註銷,而非一般界線。劃銷後並應在適當位置註記合併後之地號,使圖面與土地登記資料一致。因此不能以黑色單線、黑色雙線或紅色單線任意塗改。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