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41題

被合併之地號,用下列何種線劃整理劃銷之?

題目

被合併之地號,用下列何種線劃整理劃銷之?

  1. (1) 紅色雙線
  2. (2) 紅線單線
  3. (3) 黑色單線
  4. (4) 黑色雙線

官方答案

(1) 紅色雙線

解析

土地合併後,地籍圖上對於已被合併而消滅之地號,須以紅色雙線劃銷,以保留原圖跡證並與現行地籍資料區隔;紅色可與原圖黑色線條區別,雙線表示註銷,而非一般界線。劃銷後並應在適當位置註記合併後之地號,使圖面與土地登記資料一致。因此不能以黑色單線、黑色雙線或紅色單線任意塗改。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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