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53題
建物座落之基地,因多次分割未予變更,以致實際與登記簿不符,應如何辦理?
題目
建物座落之基地,因多次分割未予變更,以致實際與登記簿不符,應如何辦理?
- (1) 基地號塗銷登記
- (2) 基地號更正登記
- (3) 基地號註記登記
- (4) 基地號變更登記
官方答案
(4) 基地號變更登記
解析
建物登記簿所記載的基地號,必須與基地實際的地號一致。當基地經過多次分割、合併或地號調整,而建物登記簿未同步更新,導致兩者不符時,應由建物所有權人申辦「基地號變更登記」,把登記簿上的基地號改為現況正確的地號,使建物與其坐落基地的關聯正確。基地號塗銷登記會使建物失去坐落依據,並不妥適;基地號註記登記只是在登記簿上標明事項,不會更正錯誤的地號;基地號更正登記則用於登記錯誤遺漏的情形,與本題因基地分割而生的變動不同。因此應辦理基地號變更登記。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