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33題

建物權利範圍界之認定,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建物權利範圍界之認定,下列何者錯誤?

  1. (1) 柱突出部分以外緣為界
  2. (2) 一樓平台以其牆壁外緣為界
  3. (3) 建物地下室以計入樓地板之牆壁外緣為界
  4. (4) 涼亭以屋簷投影為界

官方答案

(2) 一樓平台以其牆壁外緣為界

解析

依《建物登記規則》第 6 條:一樓平台以欄杆外緣為界,非牆壁外緣;柱突出部分以柱外緣為界(選項 1 正確);地下室以計入樓地板面積之牆壁外緣為界(選項 3 正確);涼亭以屋簷投影為界(選項 4 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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