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32題
地上權之平面位置測繪完畢,登記機關應依土地複丈圖謄繪他項權利位置圖幾份發給他項權利 人及土地所有權人?
題目
地上權之平面位置測繪完畢,登記機關應依土地複丈圖謄繪他項權利位置圖幾份發給他項權利 人及土地所有權人?
- (1) 三份
- (2) 五份
- (3) 二份
- (4) 一份
官方答案
(3) 二份
解析
依地籍測量實務,地上權等他項權利之平面位置測繪完畢後,登記機關應依土地複丈圖謄繪他項權利位置圖,原則上以二份為限,分別發給他項權利人及土地所有權人,以資證明其權利範圍及位置。此作法係為兼顧雙方對權利位置之查證需求,並非三份、五份或一份。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