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測量─地籍測量乙級 學科

第32題

地上權之平面位置測繪完畢,登記機關應依土地複丈圖謄繪他項權利位置圖幾份發給他項權利 人及土地所有權人?

題目

地上權之平面位置測繪完畢,登記機關應依土地複丈圖謄繪他項權利位置圖幾份發給他項權利 人及土地所有權人?

  1. (1) 三份
  2. (2) 五份
  3. (3) 二份
  4. (4) 一份

官方答案

(3) 二份

解析

依地籍測量實務,地上權等他項權利之平面位置測繪完畢後,登記機關應依土地複丈圖謄繪他項權利位置圖,原則上以二份為限,分別發給他項權利人及土地所有權人,以資證明其權利範圍及位置。此作法係為兼顧雙方對權利位置之查證需求,並非三份、五份或一份。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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