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升降機裝修乙級 學科

第74題

建造執照逾期,承造人得申請展期以多少次為限

題目

建造執照逾期,承造人得申請展期以多少次為限

  1. (1) 4
  2. (2) 3
  3. (3) 1
  4. (4) 2

官方答案

(4) 2

解析

依建築法第53條規定,建築期限屆滿而承造人因故未能如期完工時,得申請展期,但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三個月。因此展期次數上限為2次。若逾期未完工又未依規定申請展期,建造執照可能失其效力,後續須重新申請,影響工期與成本甚大。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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